循环贷款怎么操作?
循环贷款的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而循环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循环贷款申请到银行的批准和承诺之后,在贷款承诺有效期内,只要未用的承诺金额不小于规定的单笔支用的起点金额,借款人就可以分次向银行支用贷款。
每次提取贷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经办行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经办行客户经理审核同意后,与客户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放款手续办妥后,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约定的客户存款账户中,由借款人使用。
借款人可以在承诺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贷款,对已经偿还的部分贷款可以重复提取使用,直到贷款承诺到期时,借款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承诺金额自动失效;贷款承诺金额已全部支用且尚未还款的,担保合同继续有效。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必须全部偿还贷款本息,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