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黄牛可以举报吗?
“黄牛”这个概念被无限扩大化了,事实上大部分人所谓“黄牛”的行为根本谈不上非法。 2013年上海地铁一男子因没买到票而怒打售票员被行政拘留; 2014年广西一男子为看球夜闯民宅被拘留; 去年上海一男子为观看阿根廷与德国的世界杯决赛,先后两次购买机票,因航班取消未能成行,之后以航班取消导致出行受阻为由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最终男子因敲诈勒索未遂被警方刑事拘留。 以上这些案例中的行为可能都称得上是“黄牛”,但这只是法律意义上的“黄牛”,即倒卖有价票证的人。但是很多人说的“黄牛”其实是指那些没有买到球票而试图通过种种方法搞到门票的人。
对于这个问题,作为法律人我们首先应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然后考虑是否应该用法律来调整这些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区分两个问题:第一是球迷个人能否自主决定向谁出售球票并自行确定价格?第二是如果球迷个人向他人转售球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一)球迷个人不能擅自决定向谁出售球票并自行确定票价。 根据《足球比赛票务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中国足球协会负责制定全国赛事的票务总方案、授权销售机构实施票务销售工作以及进行相关的管理监督等工作。除非您是足协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否则无论你是否是真正的球迷,无论你能否找到真正需要球票的人,你都是以一种不正当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都属于违法!
(二)球迷个人向他人转售球票,不属于违法行为。 这里的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行政法的设定权限来源于立法机关的授权。根据《足球比赛票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除公安机关依法实行封闭管理的地方外,普通公众有权自由进出现场观赛。除了公安机关采取封锁现场措施以外,任何人不得非法阻止他人进入赛场观赛或故意阻碍他人正常进出赛场。只要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在不违反治安等管理性规定的情况下,公民是有权自由出让所购球票,自担风险的。当然,这种风险应当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同样是以世界杯为例,今年俄罗斯世界杯,日本游客因为被骗买高价球票而投诉无门,有游客甚至因此患上抑郁症;而在上一届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广州警方就查处了至少6家倒卖假球票的店铺。可见,即使公民转让手头的球票,也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