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预期还能贷款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已经累计达到两次的职工,不论是否使用过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都不能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需要结合结清证明中的表述确定。例如:缴存地中心仅注明“已结清”未明确贷款笔数的,不纳入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缴存地中心明确注明“已结清1次贷款”,则纳入异地公积金贷款计算次数。
此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2年”。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打击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2年的执行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问题:申请组合贷款可以只提交一份资料吗?
解答: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业务受理和审核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和组合银行分别进行,按照中心和承办银行的业务要求办理,在未实现系统全面联网、同步审核之前,申请组合贷款需分别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
问题:商转公提前还清原商贷后多长时间能申请?
解答: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等材料申请预审。住房公积金中心预审核通过后,根据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的时间,确定“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日期,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前还清原商贷,并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原商贷结清手续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按照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手续重新办理抵押、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受托支付给借款申请人账户。
问题:异地贷款需要借款人在哪里缴存呢?
解答: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中至少有一方在济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外地缴存职工在济南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具有济南户籍,且在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问题: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退休时间长短的限制,只要公积金分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