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怎么用医保卡?
我女儿五个月大,因为咳嗽去儿研所看病,第一次没带医保,花了549元,后来回当地报销时,只报销了261.31元(乡医说因为不是本地就诊,所以只报了门诊费),其余自费。 第二次带医保去看病,医生给开了408元的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79.40元,个人支付228.60元,医保账户余额不足,补划卡金额294.98元。请问各位专家,我多付的医疗费还能报回来吗?怎么报?谢谢!
回答:可以回去报销。 具体办法如下: 带好所有就诊资料直接到县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一)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全部须加盖医院公章); 3、费用清单原件; 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报销流程 受理申报-审核-核算 (三)报销时限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前,应持社保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2、未经备案登记的异地就医发生的花费,原则上不予结算; 3、急诊抢救出院需异地治疗的,应在发病之日起3日内办理出院手续并备案。否则,除医保报销外,按自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