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产假休几个月?
我们这边是河北省承德市,我2014年1月份生产,当时产假是98天加上难熬的月子30天一共128天,然后因为宝宝小哺乳假又给了56天,加起来就是184天,但是只批了108天假期,剩余76天产假按病假处理(孕期和产后疾病合理休息是可以享受病假的),当然这108天是有工资并且算生育保险的,而剩下76天的病假是没有工资的。
后来国家出了新规定,2016年1月起实行,关于延长产假等相关问题,河北省颁布了《河北省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其中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分娩生育或者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工作时间,作为调整休假。对产假期满、身体康复较好,能坚持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劳动定额,使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同时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对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分娩前后从事的正常工作或者岗位,参照企业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确定与其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又正好赶上了好政策,在我们当地三甲医院生的孩子,出院时医院给开了半年假期证明,不过去办理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只能批三个月,当时很生气,觉得医院是为了挣钱才这样,现在才知道是国家的政策变了。
我现在已经休完产假一个月了,昨天去的社保局办理延长产假手续,当时带了各种证件,还有出生证明,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复印件,原件也带了不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办完了所有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三个月后过来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估计再过几天就能领到钱了,希望我的经历对你有帮助。另外我要说明的是这是我个人的经历和地区的规定,不代表全国,如果你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咨询你所在地区的政策,希望你早日解决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