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事项如何操作?
资产置换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企业拟订置换方案。主要应包括双方企业基本情况、拟置换资产情况、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
(二)按有关规定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由企业财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审议,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审议,形成书面决议或会议纪要。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清产核资。
(四)双方企业订立资产置换协议。置换协议中应包括置换双方企业名称、置换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方案、置换时间、置换协议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由国有或国有多方持股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决定,或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置换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应当由有关各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报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