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基金包括哪些?
“基础设施”这个词在宏观经济领域里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涵盖的内容多、范围广,不仅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等实体设施,还包括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里的基本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应地包括了上述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 广义的理解,一切投资于基础设施的项目都可以归入这个范畴。但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其含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所指的“基础设施建设”一致,即是指“新建和改建交通、邮电、市政公用事业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以下项目都属于这一范畴: (1)新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
(2)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市政工程项目;
(3)新开工的通信、广电等行业的投资项目;
(4)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00千瓦以上的新建火电、水电、核电项目。 除了以上规定的四类项目外,其他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都不属此列。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狭义的概念,仅指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而一般所说的“基础设施”,除包括这一狭义的范畴内容外,还包含了广义的金融、财政、法律等制度层面上的内容。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