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资个税如何缴纳?
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改革主要是调整应税所得项目以及相应的税率和扣除标准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等于当期收入减去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乘以适用税率。
举例说明: 假设A某为一名员工,2019年1月份取得工资15000元,无专项扣除,则 A某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15000-5000)×3%=300元; 假设B某同时符合综合所得年和月的计税方法,2019年1月份取得劳务报酬15000元,无专项支出,则 B某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18000-800)*3%=546元 上述两种情况在2019年3月份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再次计算,以确定最终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