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原因?
形成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的原因,包括在建工程还没有全部完工就投入使用、已经完成建设但还没有验收、工程项目实际造价一直没有得到确定、与开发产品可直接关联的在建工程转入开发成本等。
一、在建工程还没完成就投入使用,比如生产车间的配套工程没有竣工就进行试生产,这种情况下,可以等到在建工程完成竣工结算或者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大部分(一般要求达到规定85%以上)实际发生时转入固定资产。
二、已经完成建设但还没有验收,比如酒店刚刚建好但还没进行消防验收,无法投入使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屋建筑或机器设备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就转入固定资产。
三、工程项目实际造价一直没有得到确定,一般在建工程由多家施工单位在不同部位施工,或者需要外购一些配套设施时,可能会因为没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而无法结转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有证据表明工程造价无法确定、但实际支出有明确的证据时转入固定资产。
四、与开发产品直接关联的在建工程转入了开发成本,比如房地产企业在建工程下核算的为开发产品服务的配套设施可能无法单独出售,需要将实际发生的在建工程支出转入开发成本,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实际发生后按照会计和税法关于成本核算的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为你分析了在建工程没有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