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老板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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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刘宝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5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11刑初63号刑事判决,认定黄俊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各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武汉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19年4月8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7月至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对黄楚平、邓辉等人提起公诉。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黄楚平利用担任汉阳区政府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办理土地房产手续、承揽工程、借款讨债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140万元人民币及价值10万元的刷卡消费卡一张。

在侦办该案过程中,警方发现,自2011年起,黄楚平的下属、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原副局长夏俊(另案处理),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经查实,共有58家企业的贷款被诈骗,信贷资金损失总额高达6.1亿余元。 2018年8月底,武汉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黄楚平和夏俊以及另一起涉嫌非法集资案展开侦查。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一个以黄楚平、夏俊为首的贪污贿赂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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