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抬担架叫什么?
在1908年举行的第四届奥运会(伦敦)上正式设立了医疗裁判员一职,当时只设了2名医疗官,负责管理2块“赛场”的卫生事务、检查运动员是否带伤参赛等;而到了1924年在巴黎举行第七届奥运会时,医疗人员的队伍已发展至34人,他们分10组驻扎在各比赛场馆内;从那时起,奥运会的医务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方向,并逐渐形成了国际奥委会目前所使用的医务监督制度框架。 医务监督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健康检查;审查各会员协会所报送的竞赛规程;在比赛中监督运动员的用药情况,必要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运动员滥用药物;当有运动员受伤需要治疗时,要协助医疗人员将运动员迅速而又安全地转移出场外等等。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反兴奋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运动损伤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现有的医务监督制度和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和要求——例如现有规定中允许在赛前服用适量阿司匹林以防止赛间出血,但对于某些项目来说服用这类药物会增加运动性血尿的发生可能性,不利于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又如,对于大多数田径项目来说,为了比赛的安全和顺利完赛,通常会对运动员进行一定的训练量积累,但根据当前的相关规定,这些运动负荷记录是不能进入国际田联技术手册中的……为此,2005年国际奥委会成立了由36位来自各国、各地区及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门工作组,负责对现行规则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估,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将目前的7个主要医务监督职责划分细化为11项,并在其中加入了一项新的原则——“预防原则”被作为医务监督的基本原则之一提了出来,它强调医务监督工作应着眼于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运动员出现严重伤病后才采取行动。此外还新增了一些新内容以适应反兴奋剂工作和运动伤害防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