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是重组贷款么?
问:某企业申请贷款,其原贷款已于去年到期,但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银行延期还款。企业在尚未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归还此前所欠债务。请问此行为是否属于贷款重组?
答:企业以贷款重组为由反复从银行获取贷款,最终目的确实为融资,从本质上说,属于借新还旧。但是,贷款重组方式有很多种,既有合理的不属于借新还旧的,也有属于借新还旧的。对于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组合调整机制的通知》中提到的,对经资产评估、监管部门认可的资产重组以及企业兼并收购予以贷款组合调整,这种情况下的借新还旧是允许的。针对你所提到的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反复从银行获取贷款,用贷款归还贷款的行为,即使企业提出过贷款重组的要求,如果银行未与企业在原则上达成新的贷款协议之前,不得受理其新的贷款申请。如果企业在原则上达成新的贷款协议后,仍然以借新还旧为由,反复申请贷款的,银行可以拒绝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