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费多少为合法?
今年3·15前夕,湖南长沙有关部门对市区33家贷款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借贷公司打出的广告中承诺的利息远低于银行还款利率,“贷款10万元,三个月为期,月息仅1341元”,有的更低到“月息1角3”。但调查的同时发现,很多老百姓通过这些公司借钱后,实际支付利息却能达1万元至2万元。而所谓的“月息10%”、“年息150%”,只是这些贷款公司的收费名目。
记者调查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是受银监会的监管。银监会办公厅曾在2013年发布过《关于处置P2P个人网贷违规违法行为的指导原则》,其中第一点就明确提出:“P2P网贷平台不得提供贷款担保;不得委托金融公司或民间资本经营贷款业务;不得以贷款利息或服务费名义进行违规乱收费,进一步助推融资成本。”
在长沙,虽然贷款公司不能超出规定收取中介费,但一些公司打着咨询费、服务费的名义,事实上却与借贷者收取“违约金”、“砍头息”、“保证金”等名目。这些所谓的服务费用,本质上就是变相收取的高额利息,有的甚至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某银行一位曾对外放贷信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向银行办理消费贷款,虽然银行作为付款方,实际上却是要求贷款者先支付一部分费用,俗称“砍头息”。“所谓砍头息,实际上是利息费提前从本金中扣除。譬如贷款10万3年定期,月息1%,但银行要求贷款者先行支付第一个月利息1000元后,才开始放贷10万元。如此一来,第一月的利息实际上就是1000元(10万×1%),而不是10000元(10万×10%)了。”但如果将这一做法公示出去,银行可能会挨板子。事实上,砍头息一直是银行和金融企业普遍采用的方式,只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域标准不同而已。
贷款费应该多少?
那么究竟贷款公司或银行收费多少才合规呢?33家被调查的贷款公司,只有2家按照贷款金额1%的标准收取咨询费,另外31家大多按照贷款金额10%的标准收取咨询费。调查还发现,33家公司没有一家在收费时提供正式发票。尽管贷款公司收取的利息比银行低得多,但“贷款合同”一般只规定月息2%。
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称,如果将贷款总利息限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年利率24%)之内,其实只要一次性支付咨询费等费用,并无不可。但现实中由于许多贷款公司的“中间业务”存在猫腻和灰色地带,而且贷款人很难证明其实际支付的利息高于合同约定,所以此类纠纷一直是法院受理贷款案件的高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