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过年补班吗?
不补啊!为什么我们要补班,是单位给我们钱让我们加班的吗?还是安排我们调休让我们少放一天假的呢!我告诉你,无论是哪个,这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也就是说,除非你们单位经过法定程序(比如集体讨论、公示或告知等)决定今年除夕也要开工并且有相应的补偿(比如多给三倍工资),否则,过年放假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单位无权强制劳动者上班。如果单位以安排补班为由侵害了您的休息权,您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另外还要多说一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证件、证明文件,更不能要求劳动者无偿提供贷币资金或者实物帮助。因此各位工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