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小院大门违章么?
1.首先,这个院子属于非法占地。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即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产生的享有权,目的是为农民建房而提供的建设用地;庭院用地则是居民点建设用地中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这两者的所有权都属于农村、乡镇集体所有。
2.对于私建房屋的行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罚款与拆除相结合的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处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的,处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了在乡、村庄规划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所以,如果是个人私自违建的住房,那么可以采取这两种方式处理。
3.至于你说的小院门是否算违法建筑,我认为不算。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讲,建筑的外围护墙一般都有门窗等作为开口,用以满足采光通风以及人车出入的需要。如果仅凭一个小院儿门就将它认定为违章建筑,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从法理来讲,认定建筑物是否是违章建筑,必须有相关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而目前我国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条例》,上述法律并未将独立于主体建筑之外的小院儿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其他法规也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小院儿门是违章建筑;
第三,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时也非常谨慎,一般不会将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建筑物判令拆除。比如在上海某拆迁案中,法院判决就认为“……本院注意到,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系针对原告所搭建的简易房及围墙作出,但该简易房及围墙并非涉案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告所称的‘违章建筑’……” 当然,如果你说的这个小院儿门是违反规划的,那就应该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