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可对外投资吗?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以授权管理层将公司的资金运用于下列范围:
(一) 生产经营;
(二) 投资;
(三) 新产品研制、开发;
(四) 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该条款,企业的净利润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就可以自由地投入生产经营。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中所说的“生产经营”的范畴要低于《公司法》第38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因此不能完全按照经营范围来限制对经营产生的收入的投资。 其次,由于利润分配涉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以需要由公司机关决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而且必须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之后才能实施。
最后,对于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公司应予以妥善保管备查。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所有经济业务发生后最终形成的结果,它是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来决定的。企业获得的利润总额包括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加上企业已收或应收款以及其他的营业收入,减去企业已付或应付以及其他营业支出后的余额,加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
企业利润的形成和投资紧密相关,形成利润的前提在于投资质量的高低。投资效益高、盈利能力强,形成利润数额就会越大;投资效益低、盈利能力差,形成的利润就会越少,甚或形成亏损。利润形成以后反过来又可以扩大投资,特别是扩大再生产,形成良性循环。
企业实现的利润是要进行分配的,分配的顺序和主要内容包括:①依法缴纳所得税。所得税作为企业利润税,在有利润的情况下,应依法提取并缴纳。②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根据我国税法,企业可以用当年的利润弥补连续五年内的亏损,这是国家为缓解企业困难给予的优惠。③按规定按当期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用于转增资本,并在企业发生亏损时用于弥补。此项提取累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继续提取。④经企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分配给股东股利做准备)。此项公积金按《公司法》或企业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其提取比例以及是否提取。⑤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企业性质和法律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是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实现其投资目的而进行的利润分配活动。股份有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时必须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依据企业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年初实际持有的股份(或已购未售股数)和股票种类付息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