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半社会影响吗?
先放结论,企业会有相对较弱的社会影响力(相对于政府、非盈利组织来说)。 首先定义一下“社会影响力”,我暂时把它定义为某一主体(人或者组织)对其他人(同样的人或组织)的行动产生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可以分为正面的和负面的两种类型。例如,为了减少儿童性侵案件的发生,某市政府发布法规要求家长必须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这里市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企业或其他组织产生的影响就是具有正面社会影响力的;而环保组织的抗议活动迫使耐克宣布取消与新疆厂家的合作,这里环保组织就起到了降低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是具有正向社会影响力的。 然而,大多数的市场经济国家(包括我们中国)在设立市场主体的时候都是把投资者作为主要考虑因素的,也就是说,企业在成立之初考虑的更多是怎么赚钱而不是为社会做什么贡献。我们可以预测,企业(作为私人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会起到弱化的作用(相对于非盈利组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逐利的本性”。
举例来说,假设市场信息对称且完全,一个企业发现生产一种环保设备能带来利润,那么它就会按照市场规则来扩大再生产,增加对绿色材料的投入;但是如果另一个企业发现同样的设备如果减少一些原材料的使用或者采取别的工艺流程也能带来一样甚至更多的利润的话,那么后者就会采用这种“更坏”的方法(其实也不见得会更坏,可能是更优化了,但毕竟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因为这样它能赚更多的钱。于是,在这样一个完全市场环境中,污染就像毒品一样,虽然有害但是有刺激效果——可以让人赚更多的钱!企业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选择走这条路而不自知。这就是企业经营决策本身的影响。
当然,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走上这条“致富路”,那是因为还有政府的监管和消费者的偏好存在。只要政府监管有力,消费者不断用脚投票,企业最终还是要走向合规之路的。只不过这里政府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强力的监管和司法制度的建设。 总之呢,私人的力量(企业)是有可能做坏事的,但是这并不需要企业特意去做什么恶。市场的力量本来就有可能会让坏人变好,也有可能让好人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