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旅是不是传销?
谢邀!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个人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佣)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传销,主要是看其行为是否具备传销活动的三个特征:
1. 经营形式为“拉人头”式;
2. 经营手段为“分层计酬”或“按层返利”;
3. 经营活动最终表现为骗取财物。 旅游行业是否存在传销呢?答案是肯定的。比如我接触过的云南的某国际旅行社,就是典型的传销旅游。其具体经营手法如下:
1. 以免费旅游为名,邀请人群前往旅游地;
2. 在旅游过程中,以参观景点需要买票为由,推荐人群购买价格虚高的特产;
3. 为鼓励消费者购物,导游会给予适当的小福利(如纸巾等小礼品);
4. 到达旅游目的地后,游客需消费一定数额的特产,方可顺利返程;
5. 导游和旅行社赚取顾客所购特产的差价,且无须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