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和债权包的区别?
资产包与债转资产包:债转资产包中的资产,指借款人或担保人为偿还到期债务抵押或质押给债权人的财产。
债转资产包中的债权,指以债转方式获得的资产。资产包中的资产,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偿还债务,而转让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在债转过程中,资产转让和债权转让是互相对应的两个概念,二者之间相互转化。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权人不可以与抵押权或质权相融合,也就是说,债转中不允许将债权转让给债务人。
但是,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又可与抵押人或出质人达成协议,抵押权与其优先受偿的债权一同转让:或质权与其权利上的全部权利一同转让。此时,若未通知债务人,则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如果通知了债务人,则抵押权和质权一同转让给债权人,此时,抵押权、质权均从属于被转让的债权。也就是说,债转标的债权中同时存在债权和资产时,在债转中资产可以随债权捆绑转让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