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几个奥运冠军?
如果除去这次的事件,孙杨给人的印象一直是一个非常努力且有实力的选手。尽管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他因为违反队规,没有参加颁奖仪式,但他在游泳项目上取得的成就是值得后人称赞的。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他一人独得200米、400米、1500米3枚金牌;又在四年后的里约奥运会上,斩获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枚金牌。如果不是这次的事件,他很有可能在东京继续创造历史。可现实是,他在抗议和监督委员会面前拒绝抽血,并质疑药检组没有资质,还称“如果输了官司,中国把游泳池里的水倒贴上标签,我都喝”。
一个曾经因为暴力抗检而被禁赛8年的游泳选手。从2018年9月被查出服用兴奋剂至今,孙杨一直在跟药品检测员作斗争。
他的律师表示:“(检测人员)不懂行,来错地方了”“要找医生,找医院,找门诊部,药房拿药可以,不能拿水里游的。”这些话语和孙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个没有经过专业临床培训、没有资质的人员,来对我个人进行身体检查和药检”一致。
孙杨一再强调,没有侵犯他的基本人权的证据。但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相关条例中,只规定了对服药运动员的惩罚。
作为世界上最好的游泳运动员,孙杨毫无疑问地享受到了超国民的待遇。从2018年11月起,孙杨每次在国内举行的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赛事、全国体育竞赛,都需要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查中心报备;从2019年1月1日起,孙杨还必须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一年四次“双随机”(抽查)检查。这一次的禁赛,对孙杨意味着什么,对他是否是一个警告、一个契机,还是一场灾难,未来一切皆有可能。
不管结局如何,在对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奶粉问题)的广大国人与国人对某次飞机场事件对待方式之间的对比,是否体现了我国国民教育程度的普及与提高的现状之间的明显反差?是否应该大力普及食品医药相关知识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否应该大力普及基本权益保护宣传以杜绝当事人之流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无奈之举?是否值得所有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