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6有什么副作用?
B2B2C,B2C,C2B等这些平台模式实际上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各家根据自己擅长的领域所做的功能上的取舍和侧重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平台风格。下面以国内知名的B2B平台——阿里巴巴为例子进行简单说明。 阿里巴巴最早的模式是B2B的,也就是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的电子商务。阿里巴巴通过建立网站来实现买卖双方线上直接交易的目的。因此其核心的业务板块就包含了供求信息(B2B模式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要提供完整清晰的供需信息来促成交易)、现货交易、支付结算以及后面的供应链金融等等。随着业务的扩展,阿里的平台上除了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外,还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于是又产生了C端的消费属性。所以现在的阿里巴巴其实是一个混合了B端和C端属性的平台。我们经常在阿里上看到广告或者某些产品是标有“直供批发”或是“1688工厂直销”标记的,那就是代表这个产品的供应方是厂家或者是品牌方自己注册认证的,可以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渠道。这种模式虽然增加了阿里的营收,然而确实也同时带来了一些管理上的难度和挑战。尤其是当遇到质量问题或是客户投诉的时候,作为中间平台的阿里巴巴既要维护商户的利益(毕竟花了钱上了广告推广的)又要满足消费者的诉求(毕竟是直接跟自己打交道),实在是不容易。
至于你说到的B2B6什么副作用的问题,我觉的最主要的应该就是平台方要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边界和规模来弥补由于交易真实存在而带来的税收损失吧。另外就是对于买卖双方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也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