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属于什么法系?
韩国的法律体系,可以叫做“糅合了大陆法系的海洋法系”。 因为韩国继承了前苏联的朝鲜半岛军事力量,所以法律体系有大陆法的影子;因为历史上受到日本的影响,所以在一些领域采用了日本的民事司法程序(如证据法则、审判程序)。 因为历史的原因,朝鲜和韩国在经济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经济活动又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所以两国在建立经济立法时参考了美国等国家的模式制定了自己的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等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法规。 但无论怎么样,韩国的法律还是建立了以大陆法为主体的框架。
作为大陆法体系的组成部分,韩国继承了中国古代的法典编撰形式,制定了《大韩民国宪法》及各类单行法构成完备的成文法体系并严格约束立法行为。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先对案件进行非终决性的审理,如果判决出现分歧则提交最高院审阅,由最高院作出终决生。但考虑到总统的特赦权以及最高法院对政治问题的回避,这种分歧出现的概率非常之低。 当然,除了比较正式的大陆法之外,韩国还存在着大量的习惯法和特定领域的特别立法。这些习惯法和特别立法主要是在民间生活中发挥作用,它们构成了韩国法律体系中充满活力的本土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