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可以刚性支付吗?
首先,从定义上来讲,基金不是刚性的(financial instrument)。 严格来说,所谓「刚性兑付」的概念是用于描述信托业的风险,而非指代基金。然而这里也涉及到了对于「基金(funds)」的定义——在美国,公募的基金(Mutual Funds)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另一类为封闭式基金(closed-end funds)。由于国内目前主要引进和借鉴了美国的公募基金体系,所以国内的公募基金也就是指这两类开放式或封闭式基金。
不论如何,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不存在所谓的「刚性支付」的问题。 因为如果投资者买了基金之后,无论是否亏损,基金公司都必须要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支付赎回款项;那如果是申购呢?是不是就要按份额交付给投资人?显然也不是。这实际上就导致了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只有「头寸(position)」的变化,而并没有「资产(asset)」的实际交割。这就是说,投资于基金的钱实际上只是换了种方式存在而已——基金将投资人交给他的资金拿去放贷或者投到别的资产里赚取收益,然后在赎回/申购的时候连本带利一起还/取出来。换句话说,这种模式本质上就是信托(trust)的性质——把一批钱委托给基金公司打理,并按期收取收益。既然是信托,那么“刚性兑付”自然也不存在。
但是,这里的“刚性兑付”并不是指基金公司会动用自有资本金进行兑付,而是指任何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的基金公司都会由其他基金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收购债权债务,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无论是出于对金融监管的还是遵循金融市场的交易原理来看,所谓的“刚性兑付”都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