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选秀顺位区别?
CBA的选秀制度,和NBA、NCAA都不一样。 NBA是直接选择完就直接签约,签的是四年合同(第一年无保障),第四年球队选项。 CBA是先选后签,签的年限不等(有5年的,也有8年和10年的),但是球员在选秀后的第二年才正式成为球队成员(有媒体报道说是“先签后选”,但实际上不是这样,CBA规定新秀合约起始年月是从选秀日开始计算的,中间有一个赛季的缓冲期,这从球员注册名单可以明显看出,如2016-17赛季的CBA官网注册名单显示,很多被选中但尚未签约的新秀都标注了选秀日期,即“Drafted in year XX”)。 NADA的选秀制度与CBA类似,但是NADFA的选择权是球队拥有非保障性合同球员时才可以使用(也就是球队最多只有4次选择新人的机会)。
个人认为CBA的选秀制度对球员更有利一些,毕竟NBA是直接选择完就直接签约,一旦选错了赔掉的可是球队的未来;而CBA如果试训失败(或者称不上失败,就是没选中),对球员的伤害似乎更弱一些,他还有大学联赛可打,甚至还有机会参加NBDL或WNBA的比赛,总比在美国打篮球打不起劲要强。 但是CBA的选秀制度也有缺陷,那就是对球员来说选择的弹性很差。因为一个赛季之后才能签约,如果这个赛季加盟其他球队则风险极大——其他球队有可能因为“抢人”而在你的合约上撕开一个口子,让你以自由球员的身份离开;而如果留在原来的球队,你所能期待的最有希望进入职业赛场的可能就是下赛季了,这样的前景对一个满怀憧憬的年轻人来说相当残酷…… 当然,对那些本来就没什么职业生涯期望的人来说,这种选秀制度可能没什么太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