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资产怎么折旧?
线路资产折旧的折余价值是线路资产在消耗过程中的转资价值补偿。根据线路使用年限的长短和线路资产不同部分的更新期限的不一致,线路工程的不同部分可按不同折旧年限提足折旧。铁道部规定普线线路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一般按15年、区段站、编组站按10提折旧,特殊地段的隧道和铁路桥按20年起提折旧,新线投产时提折旧的年限比铁道部规定年限长一年的比例进行折旧。
线路资产的修理、养护,包括更换线路零部件或整治病害,以保持轨道的几何形位基本不变,保证机车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线路养护维修工作量的大小,一般由线路保养维修类别确定。按照铁道部要求,在区段站及铁路专用线内,将线路维修保养类别分为Ⅰ、Ⅱ、Ⅲ级。
Ⅰ级维修养护。为日常养护维修,由车站或专用线单位根据线路实际状态进行日常维护小修和周期性综合大修,保持基本质量完好,并满足临时列车限速通过要求,以保证日常客货运输畅通。
Ⅱ级维修养护。为大型综合维修,一般按全年1至数期进行,以整修、加强路基,改善排水,全面翻修道床,进行道岔捣固、碴石换补,恢复线路和道床基础弹性等,以提高线路的技术状态,并满足列车运行安全的要求。
Ⅲ级维修养护。为大、中型病害集中维修,一般每年安排1期或数期进行,主要维修病害严重地段路基翻倒、冲沟及大面积翻浆冒泥,更换道岔,翻修线路,调整道床厚度,改善轨道的弹性等,以提高运行速度和旅客舒适程度,同时满足安全运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