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收购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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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明确一点,本次交易属于资本运作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其次,根据现行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附一)。同时,为保证公正性,中介机构对交易事项所进行的尽职调查应尽可能广泛,所采用的方法和获取的证据应有必要的事实依据。

目前从公开信息来看,能够披露的信息有限。我们仅能从已披露信息中进行分析判断。 (1)关于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方为深圳市万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万顺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168万元,主营业务为商业零售及批发业务,具体包括百货、超市业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亮宇及其配偶李莉,两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9.35%的股权。

从交易对方的业务看,其主营业务较为清晰,与上市公司主业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处于同一行业。但在收入和利润规模上,显然是不能和上市公司相比的。对于交易对方而言,能否真正产生预期收益,还需要时间的考验。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本次交易对方为万顺股份公司,但万顺股份的实控人刘亮宇及其配偶李莉同时是上市公司万顺电子的实控人,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关于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广州万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捷商贸”)100%的股权。万捷商贸的经营状况如下: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发现,被收购的万捷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尤其是2014年和2015年,分别亏损2533万和5992万。在盈利方面,也远不及并购时的预期。如果剔除2014年和2015年的亏损,万捷公司2016年上半年似乎实现了600多万的净利润,但这并不能改变该公司持续亏损的现实。况且这600多万元是否全部属于上市公司呢?这其中有多少是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呢?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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