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客车上牌照吗?
不用上牌,但上路会被罚。 深圳2015年6月2号开始实施新交规,对于非深号牌的载客汽车违反限行规定,罚款300元不扣分;新交规还规定,对未取得货运经营许可从事货运经营的、使用失效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一次性处罚款200元不记分。 新交规还有一项“一刀切”的规定——所有在深圳市道路上行驶的载客汽车都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一律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金额标准》中“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基准,此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为200元或500元。此次新交规的实施,统一了对该类违法的处理标准,即一律处以200元罚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新交规中涉及的上述大部分违法均属于“非现场执法”范畴,也就是说这些违法无需当事人亲自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而是由交警通过视频监控等方式取证后,邮寄送达书面决定书告知违章车辆及其所有人(或单位),违法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