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小微”是英文family business的音译,这个词在经济学文献中通常用来表示规模较小的企业群体[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GB/T 36078—2018)明确,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以企业的注册资本、职工总数和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进行划分。其中,微型企业是指经营者全部由法人代表或股东担任,员工人数少于5人且资产总额小于50万元的企业;而小型企业则是指员工人数在5人及以上,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融资角度看,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最短期利率为3个月,因此将贷款期限超过3个月的业务定义为中长期融资更合适一些。
近年来,政府以及监管机构出合系列文件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一系列扶持政策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不过,目前市场上主流的融资产品仍是以抵押、担保为主,对于信用良好但缺乏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来说,可选择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为此,人民银行推动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用贷款规模,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所谓“小额”,与大型商业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其贷款金额小,贷款对象分散,单笔和每日贷款审批数量较多,更倾向于满足客户的应急性资金需求,贷款利率可能略高,风险相对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此前指出,由于信用贷款风险较高,目前对银行的考评体系还不允许信贷人员单独做信用贷款业务。随着银行信贷结构调整,未来信用贷款的风险系数将会逐步得到降低。 在引导银行加大放贷力度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逐步优化银行的风险评估机制以支持银行业扩大信用贷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