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组成一项固定资产?
购建固定资产需要经过建造或安装过程,特别是大型工程,经常要经过设计、施工、设备调试和安装等诸多程序,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这些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相关支出一般都要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汇集,待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即在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该项工程所占用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的差额,应计入所建固定资产的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或“应付利息”科目。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是分别完工的,在各项固定资产分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分别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整体完成的,虽然某一部分可分别完成并单独使用,但其他各部分必须等待整体完成后才能使用,那么应在整体完成时该固定资产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此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继续进行资本化。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暂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