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立幼儿园?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申办幼儿园。需要指出的是,申办幼儿园必须具有教育法规定的条件,主要是指: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其他教学基本条件。
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符合规定的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
有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址管理规定》要求的园址;
有符合规划、安全、消防要求的园舍和设施设备;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审批程序和办法按照《幼儿园管理条理》有关规定执行。即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 overall plan,结合居住人口和学前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适当集中,合理布局,设置和建设幼儿园,提倡多渠道、多形式普遍建立幼儿园。单位办的幼儿园,主要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和附近居民子女。城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幼儿园,主要招收当地居民子女。
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后勤人员;
有符合规定的园(所)和合乎国家卫生标准、按照幼儿年龄特点配备的玩具、教具、生活设施等;
有必要的举办经费和稳定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