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6退休怎么算?
2016年7月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方式采用新办法,新办法将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等确定养老金。 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一)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额按参保地规定的标准计发。 (三)从2014年起,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以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之和作为基数,加发3%。 如上图所示,假设A女士2016年在沈阳办理退休,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40年,2015年度辽宁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历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平均值约为3990元,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为30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约为0.77。
根据上述公式,A女士的待遇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1998年以前的个人帐户养老金部分,按照“存量代息”的方式,每年定额发放12个月。 A女士2016年退休后的第一个月的养老金约为2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