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收养制度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助,也是对不孕夫妇的保护与帮助,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已婚还是未婚均可收养孩子。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未成年人作为自己的子女以成立收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之间以及他们各自与他们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发生法定的改变。对收养人的资格,法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果收养人未婚,还有些特别的规定。
依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另外,对下列几类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弃婴和儿童;(2)不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如果收养人是未婚,则受到一些特别的限制:(1)只能收养异性未成年人。(2)只能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
在收养程序上,收养人须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和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等病史的证明,向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并进行公证,以进一步确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