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表外业务吗?
新准则下,应通过“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分别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以固定收益证券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并支付相关费用形成的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报为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同时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内容中,没有提及“利得”或“损失”,这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不同之处。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由于未来现金流的确定需要考虑折现率的变化,即使是没有到期日的无风险合同,也会存在“利得”与“损失”的问题;而按原会计准则,这部分利得或损失已经被包含在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当中了。
所以,按照新准则,只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才能完全区分本金和利息,其它各种还款方式下的债券都必须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计量并且必须定期调整。这对于大部分已持有现行会计准则下发行的债券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大挑战!